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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呈贡区人民法院关于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摘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14破1号 2022年5月19日,本院依据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向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14破1号

2022年5月19日,本院依据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向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彩云中路与春融街交叉口置信银河广场营销中心,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187529182。

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为网络申报,通过电脑登录破易云官网(https://www.poyiyun.com)或者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或扫描本公告后附的二维码进行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1665(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购房人(含车位购买人)的债权申报方式为专项核查,具体专项核查方式详见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zxglr)发布的《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购房人债权专项核查的公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09:30在本院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召开会议的具体网站及参会方式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云南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zxglr)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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