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凤凰城一业主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 罚款5万元
摘要:合肥蜀山区凤凰城二期小区业主许某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后,长期不闻不问,且拒不配合辖区打传办的清理行动。日前,执法部门依法对许某作出了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

合肥蜀山区凤凰城二期小区业主许某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后,长期不闻不问,且拒不配合辖区打传办的清理行动。日前,执法部门依法对许某作出了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058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此罚单也是今年以来蜀山区涉传案件中开出金额最大的一张罚单。 今年以来,蜀山区打传办对凤凰二期小区进行清理传销行动中,先后多次对许姓业主的出租房进行清理,并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其与传销人员解除租赁合同,但该业主却不闻不问,致传销人员长期滞留,并多次出现传销人员私接水电气等现象,造成极坏影响。 11月上旬,蜀山区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业主作出了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058元的处罚决定。 年初以来,蜀山区根据合肥市政府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了加强对出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对屡次将出租屋租赁给传销人员的,给予50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通过“以房管人”,进一步挤压传销生存空间,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蜀山区打传办负责人介绍,目前,蜀山区打击传销工作已全面进入固守阶段,从11月10日开始,蜀山区积极开展“固网”行动,组织对涉传镇街园全面进行拉网式清理,持续保持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决不手软,为申报“无传销城区”作最后冲刺。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出租房业主:请自觉加强出租房管理,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凡将出租房租给传销人员的,一经查实将坚决实施“三停”,并进行行政处罚;对屡次将出租房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将坚决处以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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