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台湾反洗钱监管第一步法律面定义加密货币为共识
转载  

台湾反洗钱监管第一步法律面定义加密货币为共识

摘要:周三(2日)台湾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于立法院举行「健全加密货币洗钱防制」公听会,邀请律师、学者及业者对加密货币洗钱防治法规参与讨论及提出建议,列席政府机关代表也回应相关讯息,及政府法规现况与进展。促成此次公听会的立法委员许毓仁于会中表示:「台湾

周三(2日)台湾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于立法院举行「健全加密货币洗钱防制」公听会,邀请律师、学者及业者对加密货币洗钱防治法规参与讨论及提出建议,列席政府机关代表也回应相关讯息,及政府法规现况与进展。促成此次公听会的立法委员许毓仁于会中表示:「台湾应建立健全KYC/AML机制,成为国际反洗钱示范中心。」许提出三点建议政策方向:( 1)政府积极与业者对话,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提供正确资讯。( 2)政府需透过跨国合作,设立监管范本。( 3)设立加密货币相关明确法规,扶植新兴产业。

加密货币洗钱防制怎么做

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梁鸿烈律师表示,首先应了解什么样的加密货币应受到反洗钱的监管,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 FATF )有其定义:( 1 )可被兑换成法币的加密货币才需受监管( 2 )去中心化架构( 3 )监管对象为与既有金融机构(如:银行)连结之服务提供者。他提醒,银行是加密货币主要兑现出口,政府如何去引导与规范银行是反洗钱重点之一,而交易所除了KYC之外,对于可疑交易的监控是目前受到忽视的一块。

谈到交易所在反洗钱的问题,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张冠群教授表示,即使能够掌握与法定货币对接的加密货币流向,但是币币交易,还有匿名加密货币都会是反洗钱的死角。

MaiCoin执行长刘世伟表述其反洗钱机制规划,除了以双证件、基本电信帐单做基本KYC之外,也建议政府能与适度开放身份资料库(如:透过API连结自然人凭证),以及强化业者与民间征信业的合作来增强KYC。此外,刘世伟建议交易所应将实名制用户钱包地址登录至交易追迹网站,使检调单位能追迹至交易所,以取得用户资料调阅。

台大教授廖世伟则表示,KYC一事不能无限上纲,若是监管过度严格,反而会使交易转为地下金融活动。廖教授也建议,应与国际反洗钱组织连线,使相关机构能在线上即时更新KYC信息,做出立即反应。

立法委员余宛如也认为过度监管导致的金流地下化将更难追踪,然而洗钱防制仅属加密货币的其一面向,应了解其全貌后再修订法令。她补充,金融监管沙盒的完整性也有待专法的设立。会计师郑旭高也提出金融监管沙盒的矛盾之处,既将业者引入沙盒,但又受到洗钱防制条例限制,会减少了新创在沙盒发挥空间。

讨论加密货币法律定义为共识

与会人士对于应在法律面上重新定义加密货币,做为反洗钱监管的第一步,皆表认同。

张冠群教授表示,法制面应首先定义加密货币,在规划实名制后,再来修订洗钱防治法。此外,梁鸿烈律师也谈到,对于加密货币的风险评估,应以国家风险的层级作为考量,针对此点,法务部检查司副司长兼行政院洗钱防治办公室执秘余丽贞也回应,目前国家风险评估已将科技新产品的推出,纳为国家风险考量,惟待如何定义加密货币,以及责任归属确认等问题正在讨论。对于如何定义,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李蒂娜律师提及加密货币具有不同或是混合类型,有为其个别设置法令的必要性。

联诚国际法律事务所周宇修律师则认为,应考量宪法保障财产与秘密通讯自由权利,再来思考加密货币定义以及反洗钱防制规范。周律师表示这两种基本人权与监管的目的性与手段,应有所权衡。又或者在未有金钱兑现之前,是否有讨论洗钱防制必要。加密货币反洗钱一事,应理解犯罪行为动机,可能为税务与法定货币的限制,若诱因减低,洗钱自然不会发生。反洗钱与加密货币并无绝对关系,与其让一切完全透明化,不如先解决上述问题。

官员的回应

各相关部会皆有官员出席此公听会,其中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王立群表示金管会持续关注此产业,并不希望有太明确法规限制发展,同时提醒民众加密货币并非法定货币,具有高度风险,并持开放态度接受意见。国发会代表表示政府管制加密货币之后,也有更多议题产生,区块链衍生的智能合约、分岔现象以及去中心化社区决策,是否应都列入政策考量。

 
Tags:
免责声明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msy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