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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已死 数据所有权万岁

摘要:将数据所有权作为夺回隐私,并在此过程中重获尊严和平等的一种手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们关心隐私吗?

2012年5月,我(Shiv Malik)上了英国的全国新闻。为了抗议Facebook 1000亿美元的IPO,我删除了自己的帐户,于是我受邀来到了电视演播厅。当被要求解释时,我回答说:“我不想再做信息的奴隶了。”我觉得Facebook把我们所有人变成了数据生产工厂。我已经受够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1000亿美元的价值源于人们共同的梦想、希望、讨论及图像,这太夸张了。我不想让扎克伯格变得更富有。”

出于厌恶,我选择了孤注一掷。新闻播音员直截了当地反驳道:“但你的观点没有用。数以亿计的人买入了Facebook。”

他说的没错。Facebook的网络效应践踏了我或其他人提出的任何社会经济论点。似乎并没有人关心隐私或平等,甚至他们自己的尊严。

三年后的2015年年底,我当时在《卫报》的同事,一个叫哈里·戴维斯的初级记者,揭露了剑桥分析丑闻事件。他请我帮他挑起编辑部的兴趣。我说,我会尽量从美国知名评论员那得到一两句评价,以提升这个故事的知名度。我还给大卫·弗拉姆打了电话,他是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的前演讲稿撰写人,也是《大西洋月刊》的高级编辑。弗拉姆的回应同样直言不讳。美国人并不在乎网络隐私,他并不觉得这新闻能引起什么关注度。我认为这一迹象自2012年以来都没有发生改变。

当我埋头于几个月前帮助建立的研究项目时,我又再度回忆起了这两次经历。当用户被问及他们对隐私和数据货币化的态度(如何看待用户使用的数字平台出售用户所产生的数据),有个人的回答得很直白。在此我直接引用这位受访者的话:“我们用互联网,他们(科技公司)收集我们的数据。这不就是付出与回报吗,有什么好在意的。”

为什么在过去的十年里,尽管隐私泄露事件一直在增加,但人们的态度几乎没有改变?剑桥分析丑闻可能已为众人皆知,但这个故事只是每年大量数据丑闻中的其中一个罢了。比如反病毒软件,它本身就是间谍软件,它收集你最私密的数据,然后将其卖给全球大型公司。还有将你家的平面图发送给其他国家的吸尘器,以及记录下你每个单词的电脑字体。而这些都只是当今发生的事情。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请,可以去听听杰米·巴特利特是如何说未来的。

其实人们并非没有注意到现实情况。事实远非如此。他们反而确实会因为每天使用的科技而感到混乱,失去自身的权利。

对于那些相信技术能够带来进步的人来说,这些情绪令人沮丧。人们不仅意识到自己必须生活在条款的专制之下,还知道他们除了遵守条款,已经别无选择。他们被困住了。那么谁会捍卫自己的权利呢?

答案通常是政府。但政府也不是善茬。他们忙于收集甚至公开出售我们的数据。无论是DMV(车管局)兜售司机信息,NHS(英国国民保健署)将患者信息卖给谷歌,还是爱德华·斯诺登所透露的那样,像英国政府通信总部(GCHQ)或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等机构强迫那些他们本应监管的科技公司为他们收集数据,这样的例子不胜数,令人震惊。

但在这项研究中,我还发现:如果你和别人相处的时间较长,你就会发现他们真的很在意自己的隐私,而且他们确实希望自己对自身信息有一定的控制权。他们通常将“我不在乎”这句话作为自己的盾牌,用来抵御问题严重性带来的无助感。但这个盾牌下正保护着一样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希望。

黑暗中的希望

这项研究是受开源技术项目Streamr委托进行的。三年前,我受雇于Streamr,当时我被它改变个人数据格局的使命所吸引。

研究结果总结可以在这里查看,但对我而言,总结中并没有列举我觉得最有趣的发现,也就是受访者告诉你他们不关心数据,不关心隐私,但这并非是全部。

如今的消费者已被逼得走投无路。另一位受访者说:“我们没有太多选择,自己的生活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当人们面对自己的数字身份被公然使用和滥用,以及随之而来的无力感时,人们会默默告诉自己他们并不在乎。这样日子会过的容易一点。

当我们给了参与者些许对他们自身数据的控制权时,这一事实就非常明显了。

当被问及人们是否愿意将其数据作为部分网络集体(或称为数据联合)出售时,绝大多数参与者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当我们给他们提供一个数据联合的实用示例(Swash,一个浏览器插件)时,发现他们更喜欢数据联合的概念。

在某种程度上,Swash作为一个基础工具,使人们能够选择自身哪些浏览器数据可共享(并变现),哪些数据保持隐私。事实证明,如果用户有部分权利,或设想出一种替代数据垄断的方法,消费者就不会变得这么冷漠。

当给予真正的选择时,人们就会经历一个显著的转变。当人们意识到他们可以选择与谁共享数据、在何处出售数据、数据能卖到什么价格时,他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活跃。他们会对自己的选择深思熟虑。而研究人员很快就会试图控制住用户过高的期望,也就是用户突然想完全控制自己在每个平台上生成的所有数据。“信息奴隶”的精神枷锁被解开了。

如何改革数据经济?

在进度缓慢的科技抵制潮(techlash)中,世界并非没有数据经济的替代愿景。鉴于我们目前正处于一个圆形监狱中,光凭想象可能更轻而易举。

这些愿景概括如下:

开放数据——在这个世界上,重要及有用数据在各方之间共享,并开放给所有人使用。

隐私至上——数字平台应尽量减少用户数据,并且默认情况下,个人数据应默认保持隐私,并由用户自身控制。只有在最必要情况下才应共享数据,且所有内容均应加密。

数据所有权——人们应该能够通过所有权框架控制他们生成的数据,并应有权将数据使用权提供给他们选择的任何人。

如果这些愿景无法实现,那么历史最终将使它们变得毫无价值。按照这一指标,前两个愿景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功。

蒂姆·伯纳斯·李的智囊团开放数据研究所(Open Data Institute)大力提倡开放数据运动。它推动了英国的开放银行业运动,并帮助建立了一种规范,即民主政府产生的数据应该向所有人免费开放。

隐私至上运动可以说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包括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和Privacy International在内的许多组织都在提倡保护隐私的目标,他们所拥护的原则已为GDPR和新颁布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等强有力的立法提供了依据。最重要的是,现在人们可以使用大量保护隐私的工具。像Whisper、Signal、WhatsApp、Brave、DuckDuckGo和Firefox这样科技产品意味着这些明确支持隐私保护的软件已经进入了数千万人的生活中。

然而,尽管开放数据和隐私愿景在多次斗争中获得了胜利,但他们未能在战争中取胜。在全球范围内,与历史上的任何时候相比,隐私保护都在减少。

开放数据运动面临的问题是:开放数据运动需要国家颁布法律,强制数据巨头放弃他们视为私有财产的东西,并与我们这些用户共享。

而相对应的策略是将权力交给数量最少的人(立法者),以希望他们能够阻止另一小部分拥有很大权力的人(科技巨头)更加富有。即使这种巨大游说能够成功,开放数据法得以颁布,它的成功也只是暂时的。大型科技公司实际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反游说那些开放数据条款?这是一种错误策略,甚至伯纳斯·李也在寻求另一种前进方向。

而隐私至上这一伟大战术策略需依赖其他数十亿人,令他们采纳并内化其近乎清教徒式的崇高理想。这些隐私权斗士们启航数字版的五月花号(英国清教徒首次去北美殖民地所乘的船名),以重塑世界,坚持对隐私的态度,如此崇高的精神,以至于从你手中的手机到咖啡机再到汽车,这些技术都充满了对个人的深刻尊重。所有信息点在发布之前都必须经过复杂的道德测试:发布此数据点是否威胁到我塑造自己身份的道德权利?

不过这种战略方法带来的问题也在成倍增加。首先,从文化上讲,你可以说服大多数人们将隐私置于便利之上吗?答案不言自明。定期提出这些道德问题的认知超载,隐私技术的不断采用和维护,都无法抵挡住便利带来的诱惑,这一点通过人们掏钱给杰夫·贝佐斯,让他通过Alexa(语音助手)监视自己即可看出。消费者将便利置于隐私之上的行为,每天都有数十亿次。迄今为止的结果表明,争夺思想的斗争是无法成功的。

其次,注重隐私的清教徒们根本没有资源来重塑软件及硬件世界。不管他们是否知道(很多人都知道),他们真正需要的是用电路板重塑所有资本项目。为了确保不会有任何可能再次赋予中央集团权利的信息泄漏,世界上的每一个设备都需要重塑。当99.99%的硬件制造商(从汽车到手机再到手表)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这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如果你无法改造世界上的所有硬件(毫无疑问是不行的),那么隐私清教徒就只能试图说服全球的苹果、福特和Facebook来确保我们的隐私。这显然是不具有什么说服力的。

这就可以引出第三个问题,那就是,虽然人类可以被抽象为爱好隐私的个体,但那些在呼吸、在工作、在消费的真正人类,根本无法做到维护隐私。人们希望并需要建立联系。正如企业家、纽约市民主党国会竞选人詹姆斯·费尔顿·基思最近对我说的那样:“我们这一物种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是因为我们相互联系。”

如果说此次新冠病毒给了我们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我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是现代社会和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我的同事法里斯·欧维斯所警告的那样,新冠病毒正在考验隐私与我们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物种之间的界限。

如今各国都在部署监测技术,收集我们的位置和健康数据,以缓解病毒的传播,并最终降低死亡人数。那么我们是否愿意将这些数据提供给这些利益相关者,以换取使曲线平缓的可能性?如果可以,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让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获取我们的数据,并将其出售变现呢?若你要说“不可以”,但倘若这些信息是被卖给制药公司,然后他们根据这些信息发明疫苗呢?

隐私系统设计者很少充分考虑到互连的需求。在数据经济大环境下,隐私权给了你说“不”的权利。认为你并不想共享自己的身份及工作信息。但我们也生活在一个我们想说“是”的世界里。支持隐私的系统很少能满足这种愿望。

尽管隐私和开放数据运动的理想和目标在许多方面都是善意且正确的,但结果表明,这些策略和战术都已经失败了。尽管隐私保护和数据开放已经倡导了十多年,但绝大多数人在开放数据和隐私方面的处境都比人类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糟糕。

所以可以说:隐私及开放数据运动已死。干脆为它们举办葬礼,让它们深埋地下。

长期数据所有权

那么,作为乌托邦理想继承者的第三个孩子,数据所有权又是怎么样的呢?从杰伦·拉尼尔和尤瓦尔·诺亚·赫拉利到威廉,一群激进的思想家都在提倡数据所有权。其他涉足这一领域的初创公司似乎都并不想让消费者拥有数据的真正所有权,而是用钱换取消费者调查之类的东西,给消费者奖励以让他们提供更多数据,而非自身已有的数据。

而阻碍这一愿景成为现实的问题在于,使个人拥有并交易其数据是一个巨大的技术问题。为了进行说明,让我们来简要回顾一下首个将个人数据进行变现的实验。20年前,一位名叫克里斯·唐斯的英国人决定出售他的数据。他从多家公司和网站上下载了他的个人信息,并将其放在Ebay上拍卖。最终,有人以315美元(按如今价格计算)拍下了他的数据。成果还不错,但还不算得到扩展。

从技术基础设施的角度来看,如今试图拥有并交易个人数据的个体仍然被同样的无效工具所拖累。正如唐斯在他2017年发表的一篇回忆自己实验的文章中所说:“令人失望的是,什么都没有改变。如今(出售自身数据的)经验与17年前一样笨拙、令人沮丧和混乱。”

对于那些相信数据所有权模型的人来说,这是一场灾难。基础设施和机构根本就不存在。正如秘鲁经济学家埃尔南多·德索托所言,如果没有基础设施和机构来实现所有权,不仅权利不存在,适当经济也不会存在。想象一下,在没有房地产经纪人、律师、测量师、货币体系、法律体系或产权登记的情况下,你想获得一所房子的产权是不可能的,对吧?而这就是数据所有权的用途。

我想说,正是由于缺乏实现所有权(而非隐私权)的基础设施,导致多年来人们的大量数据被滥用。Facebook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他们曾自豪地宣称:“您在Facebook上共享的信息都仅为您所有”。但你自身无法利用或实例化自己的产权。这些都是虚无的。因为他们可以变现基础资产,而你不可以,你是弱者,他们是强者。

正如蒙大拿州参议员乔恩·特斯特在2018年国会听证会上对马克·扎克伯格打趣的那样:

“你一年赚400亿美元,而我却一分钱都没分到,这些数据就像是你自己的”。

通往数据所有权之路

既然个人数据市场价值数千亿美元,那为什么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能够使人们能够成为下一个克里斯·唐斯呢?如今提供各式各样服务的应用数不胜数,为什么就没有能够帮助用户变现数据的应用呢?

答案是,真正的个人数据变现在技术上很难实现。直到现在,其技术实现还面临众多难题(我们这里所说的是传递实时数据的基础设施。静态数据传递在某种程度上较为容易,但实时是任何数据系统的未来价值所在。)主要问题如下:

传输数据

如果你想将数据卖给其他人,你就需要想如何将数据从原始来源转移至潜在买家。唐斯是通过邮政寄出了他800页的印刷稿。如今个人可以使用谷歌云端硬盘,但这在规模上是极其低效的。大型科技公司已为自身建立了数据传输后端,但普通人的技术有限,无法轻易使用这种类型的基础设施。

数据发现

同样地,和唐斯一样,买卖双方都需要一个能够发现数据的地方,而eBay本身无法做到。这就需要一个具体的数据市场,能够引导买家,让他们知道自己想买什么。另外还需第二步:汇总。数据购买者不可能跟成千上万个唐斯都去沟通,以买到满意的数据。这是不实际的。个人需要一种能够将其数据汇总或合并到市场上清晰、易于购买的数据产品中。

微支付

当你认为以上问题都可以解决的时候,棘手的问题就来了。卖出数据,要给人家报酬的,对吧?虽然我们既有银行,也有钱。但如果一个买家花了1万美元买了一个数据产品,而此产品数据是收集了100万个人的,那你要怎么向每个人都发一分钱?普通银行是无法做到的。这就需要微支付服务。

如果你想让数据所有权成为现实的基础设施,那么数据传输、市场和微支付服务就是你的基本技术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Streamr团队正专注于将实时数据与数字支付相结合。到2019年10月,他们不仅建立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去许可的、端到端的加密数据传输网络,而且还建立了一个用于发现及购买数据的数据市场。他们还添加了名为Monoplasma的使用加密代币的微支付服务,也就是说,数据网络、市场及小额支付,这三者能够在Streamr的数据联盟开发者框架中互相结合。此技术预计今年年底将会发布。

以下为技术概要:

技术的构建方式至关重要。通常来说,企业会插手交易的中间环,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但在Streamr的生态系统中,数据和支付直接在个人和买家之间(点对点)进行,并通过两个独立的去中心化网络传输。至关重要的是,这才是真正代表了自身意愿。如果我并不想共享自己的数据,就没有哪个第三方可以凌驾于我的意愿之上。换句话说,不同意就不行。不过同意也代表着真的可以。现有的工具可供你随意选择。

出于本文主旨,我简单说说实际的数据联盟是什么样子的。重申一遍,想法是不值钱的。能够将个人数据变现的实际实现非常少。而Swash就是一个将个人数据变现的实用工具。Swash由位于土耳其的一个小型团队建立,是世界上第一个基于Streamr堆栈构建的数据联盟。以下为1000个成员的搜索数据:

Swash也能够赚取利润。该团队开发了对应的应用程序,继续为数据寻找买家、管理法律合同、完善数据、并添进更多数据联盟成员。工作内容这么多,他们是不可能靠爱发电的。不过他们的报酬也并不高。当数据被卖出时,Swash最多只获得所有收入的30%。

Streamr构建了一个通用框架,让任何人都可以自己构建像Swash这样的数据联盟。该系统是去许可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是开源的,这意味着任何具备合适技能的开发团队都可以加入并开始创建数据联盟。

当然,Streamr的技术堆栈并不是直接允许人们拥有数据所有权的唯一工具集。还有其他一些团队,包括MyData联盟团队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欧盟和其他国家也已开始资助数据可迁移性和个人数据变现项目的开发。但在我看来,Streamr设定的工作标准,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未见到过的。

数据所有权:一场社会经济革命?

既然这些技术障碍都有可能克服,那么让我们看看通过这些数据联盟(或数据合作)建立数据所有权都具备什么优势。

首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数据联盟结构并不是特别激进。引用数据合作思想的主要先驱之一(他们称之为个人数据传递者,即MID)杰伦·拉尼尔和格伦·韦尔的话:

“数据合作在现实世界中的实体形态及其必要性实在是令人再熟悉不过了。企业、劳工和消费者联盟、农民合作社、大学、共同基金、保险库、行会、合伙企业、出版商、专业协会甚至运动队等组织,对于有尊严的社会来说至关重要,它们有效地承担MID角色。”

事实证明,健康的现代经济充斥着代表我们利益的代理和机构。数据联盟的唯一新颖之处在于,它们在数字领域为我们服务。

我再定义一下所有权的类型。人们通常觉得数据所有权的定义十分简单。我有一块木材。我把它卖给你。木材就是你的了,我就没有木材所有权了。但其实财产转移所包含的行为范围要广得多。

由于数据所代表的内容丰富,因此,在将数据作为财产进行转移时,数据合作型组织可能会采用更类似于作者版权的租赁权,而不是简单的产权。经济学家玛丽亚·萨沃纳也对此进行了很好的阐述。而且,如果你看过实际的数据出售合同,其实租赁框架与其构建的框架相差无几。企业不仅是出售他们的数据,他们还通过复杂的条款授予其访问权限。这些合同有时长达100多页。

接下来再来说说数据所有权的具体优势:

更好的执行

那些注重隐私的人更倾向于使用过去70年才真正形成的法律框架。在欧洲,隐私权是《欧洲人权公约》的一部分。几乎总是被遗忘的一点是,至少在英国普通法中,隐私权远比我们现代的人权框架更植根于财产权。

影响美国第四修正案起草的经典普通法案件是恩蒂克诉卡林顿案。恩蒂克是18世纪伦敦的出版商,但国王乔治三世的国务大臣不喜欢他的作品。于是部长派他的保镖闯入恩蒂克的住所,搜查并没收了他的册子。恩蒂克起诉,但并不是为了言论自由或隐私权,而是由于财产被侵犯。法官们也都清楚:恩蒂克有权享用其财产,不受合法侵犯。正如首席大法官在1765年的判决中宣布:

人们进入社会的最大目的就是保护自己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不是为了全体利益而被某些公法剥夺或缩减,这项权利都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

我之文件,他人勿动。我之房屋,他人勿闯。我之土地,他人勿侵犯。数百年来,基于财产的权利赋予了人们更多的隐私权,这是现代隐私权无法比拟的。不久之后的某一天,我们就可以在上述声明中再添一点:我之数据,他人勿用。

因此,如果你想从硅谷和国家那获得隐私权,那么,产权权利要比现代隐私权强得多。但还要注意第二点。无执行可能性的权利是相当无用的权利。目前,政府机构或企业在负责实现个人数据隐私权。我们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政府机构在问题规模和他们所对立的权利力量方面都无可救药地处于劣势。

但当数据被视为自由交易的财产,而不是沦为信息发布的道德问题时,执行的可能性突然增加了。数据联盟成员不一定要有钱或受过高等教育才能保护自己的隐私。如今,他们将有一个具有经济激励机制的组织来代表他们,执行他们的权利。

如果成员不想让某公司出售他们的数据(因为他们的数据联盟正在出售,且给予的利润份额更大),那么该数据联盟很可能会起诉该公司侵犯了现在的商业权利,而非侵犯人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通过执行用户权利获得报酬。数据联盟成员也是如此。

去垄断数据集

数字信息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只要按下复制按钮,它就可以被完全复制,这一点一直使我着迷。但一些公司通过设法垄断数据来发家致富。当然,这在一定程度是基于他们使用财产权来强制使用用户生成的信息。但这些信息也属于用户。如果我在Netflix上观看《虎王》,Netflix就会知道我正在做什么,以及怎么看的。但我只是没有很好的方法来收集数据并加以利用。

既然如今有可能激励从用户端收集和汇总数据,那么数据的去垄断应该很快就能实现。

谷歌地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垄断了地图应用,因为现在要想打入地图市场,就需要拥有数千万用户,才能与谷歌用户提供给谷歌的丰富信息相抗衡。没有人会去使用一款无法告诉你从这头到另一头需要多久的应用。但是,应用接口和为该应用提供支持的基础数据是两个独立的东西。如果我能收集谷歌地图用来维持其垄断地位的位置数据,那么我的数据联盟就可以将这些数据租赁给任何想要创建新地图应用的应用程序开发者。他们还可以在上面添加许多新功能。这只是举个例子。那么Uber呢?Netflix呢?Amazon Kindle呢?通过创建大型科技公司无法控制的、由用户拥有的数据集,个人的创新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修订后的欧盟数据可转移性规则(可能会在未来几年内废除)只会加速这一进程。

数据尊严

最显而易见的一点是,被利用了20多年的用户最终将拥有拉尼尔和韦尔所说的“数据尊严”。

数据尊严这一词至今仍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我将通过一个日常示例来介绍下直观含义。

几乎每次我登陆某个网站或使用某个应用时,都会有长达40页的合约条款映入我的眼帘。这些组织知道我不可能会一字一句地去阅读这些合约。他们还知道,就算我读过了,我也没有律师团队能够帮我辩护以修改条款。他们冗长的合约条款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当行径。我工作上进,同时还将家庭打理得井井有条,在家里,我是个好父亲,在外面,我是一个很好相处的朋友,这些都令我感到十分骄傲。但是硅谷每天都把我当垃圾看待,而这仅仅是因为我没有权利。

要尊重我(以及使用互联网的所有其他人)就意味着公司和网站所有者要认识到我的弱点,但仍然尊重我的选择和顾虑。我希望我能够真正选择数字接口另一端了解我的人,并能够选择他们的数据处理方式。但国家及其隐私法规还不允许我这么做。据GDPR规定,我仍然被视为“数据主体”。

我拥有财产的合法权益将使我重获尊严;收取使用这笔财产的报酬将使我重获尊严;执法人员的保护将使我重获尊严;拥有真正的选择将使我重获尊严;推给我的东西,我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我和硅谷之间的权利分布将会发生改变,我将拥有更多的控制权。正如拉尼尔所说:“这就是人文文化的创造方式”。

结语

本文篇幅不算长,未描述人们常对数据所有权框架发表的评论。此部分内容将在即将发表的第二篇文章中进行说明。最后我想说:将数据所有权作为夺回隐私,并在此过程中重获尊严和平等的一种手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技术一开始都是可能存在缺陷的。制定支持性立法是个十分缓慢的过程。但在这段旅程中,最远的一段路程还是人们脑海中的那段路程。

我相信数据所有权是一个伟大的模因,它将比开放数据甚至隐私思想更易渗透。但要改变内部模式(让人们意识到自己正被控制)仍是一项挑战。将人们的心理从个人数据利用状态中解放出来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耐心和指导。但鉴于目前数据巨头和普通人之间的关系,我相信会有数亿人愿意踏上这段旅程。

原作者:Shiv Malik

翻译:头等仓Firs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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