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头条|“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特大传销案在四平二审宣判
币圈观察  

头条|“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特大传销案在四平二审宣判

摘要:6月19日,由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特大传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审期间,孙某贤

6月19日,由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特大传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审期间,孙某贤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网络图

 

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3月份,被告人孙某贤、文某、文某某、李某保、吴某海、张某罗、赵某县等人先在黑龙江省阿城市,公主岭市,以推广“三商法”、“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项目等为名,无任何经营产品,以拉人头加入的形式,开展传销活动。

 

“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项目会员分成五个等级,即缴纳3260元成为会员,会员发展2个以上新会员成为推广员,发展13人以上成为培训员级别,发展81人成为代理员级别,发展491人成为代理商级别。

 

至案发,该组织共发展会员数百人,建立多处传销窝点,骗取财物。

 

在传销组织中,孙某贤是培训员级别,承担宣传、收下线会员费职责;文某是讲师,代理员级别,承担负责讲课、收下线会员费职责;文某某是寝室长,代理员级别,承担讲课、管理寝室、协调、安排讲课等职责;李某保是培训员级别;吴某海是寝室长和小组长,代理员级别,承担帮顶层人员崔景印照看6个寝室,承担管理寝室、每月发工资、安排讲课等职责;赵某县系代理商级别,承担安排寝室长人选、收会员费职责。

 

原审法院认为,上述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振兴东北3260精准扶贫”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10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法院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部分遗漏张某罗的犯罪事实,并对张某罗、赵某县量刑畸轻。

 

根据张某罗和赵某县的供述、下线层级图及其他证据,证实张某罗下线达120人以上,赵某县的下线达491人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原公诉机关提出抗诉外,文某也以“没有参加过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已对张某罗判处了刑罚,但在认定事实中张某罗的犯罪事实未予载明,确属错误。本案虽有张某罗、赵某县的供述和所画的层级图,但无其他证据证明二人发展下线超过120人,故该事实不能认定。

 

那么文某是否参加过“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传销活动?其行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呢?

 

经查,在案证据扣押清单、搜查笔录、检查笔录,多名证人的证言,原审被告人的供述,均证实文某在2019年到公主岭市参加“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从事传销活动,并任寝室长,承担讲课、管理寝室等重要职责,故文某提出其没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遗漏事实予以纠正,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文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msy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