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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

摘要:本报讯(记者 苗青)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52号)要求,按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实际情况,2022年我市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由2022年4月

本报讯(记者 苗青)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52号)要求,按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实际情况,2022年我市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由2022年4月30日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

在此期间,工伤风险二类至八类行业单位(除一类行业单位外)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本次降费率预计惠及2.4万户企业,预计减免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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