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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打着"慈善"旗号组织传销 男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刑一年

摘要:打着“慈善”旗号,却涉嫌传销。2017年,公安部利剑出鞘,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善心汇)精心缔造的庞氏骗局彻底崩塌了。 同
    打着“慈善”旗号,却涉嫌传销。2017年,公安部利剑出鞘,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善心汇)精心缔造的庞氏骗局彻底崩塌了。       同年8月,在该公司董事长张天明等人被捕入狱之后,内江“善心汇”骨干成员杨某在市中区江华街被抓获归案。       2018年7月31日,经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杨某被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打着“慈善”旗号       实为传销骗局       现在,只要在百度搜索“善心汇”三个字,首条信息就提醒广大网民,善心汇涉嫌传销,“请勿轻信网络宣传,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而2017年未经媒体曝光之前,许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善心汇”实则是一个披着“慈善”外衣的传销骗局。       1971年出生的杨某,原本是东兴区石子镇的一个农民。2016年12月,他经吕某(另案处理)推荐加入了“善心汇”传销组织。刚开始,他也像大多数人一样,以为这是一个致力公益事业且能挣钱的合法公司。       杨某被捕后供述,该组织对外宣传称,可以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善心汇”对外打出这些口号,几乎涵盖了各个需要资金的阶层。而实际是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旗号,利用人性的善与贪,让人深信在行善的同时也会收获高额利润。       “投资3000元,一个月能赚1600元。”这是“善心汇”对外宣称的盈利模式,想成为其会员,只需通过推荐人向公司缴纳300元会员费,之后进入指定网站注册开户即可。注册的唯一门槛是,每张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且必须有推荐人。       完成注册后,会员可获赠黄花梨“善种子”1株。之后便可在这套被分为“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五个等级的社区系统里完成投资和收益。在该系统里,打款行为被称之“布施”,收款行为则叫“受助”。“简单来说,如果你加入了‘善心汇’,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一个月便能通过系统两次排单累计获利1600元。”       而这仅是善心汇的静态收益,该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即推荐朋友加入组织,可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以此来吸引更多人加入。另外,该组织还向会员宣称,可以拿“善心币”来买他们商城的产品。       被告人发展下线40余人       组成层级四级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在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为赚取其推荐的下线人员“捐助”金额百分之三的现金返利及百分之三的“善心汇”网络商城积分的回报,他通过口口相传和网络等方式积极向他人宣传“善心汇”传销组织并直接或间接发展40余人为其下线,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四级。       文化程度不高的杨某并没有意识到,善心汇正是因为有了所谓的商城消耗“善心币”后,赢得了拖延崩盘的时间。而这,实际上是一种利用网路平台发酵的新型传销。       早在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为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人提出杨某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法院对杨某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四级,直接或间接发展40余人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骗取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点评:       谨防传销向农村蔓延       加强和重视农村普法工作       实际上,这种伪慈善的骗局并不新鲜,但因为打着“公益”“精准扶贫”旗号,使这个非法传销的雪球越滚越大。最终,致使大多数人投资后血本无归。       审理此案后,东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喻丽指出,其实,“善心汇”的模式,就是利用下一个人资金补足上一个人的收益。但大多会员警惕性不够,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就本案受骗的40余人来看,他们大多是居住在农村的中老年人,基本上都与被告人熟悉,基于对被告人的信任而放松警惕,加之贪念作祟以致上当受骗。法官称,比如“善心汇”对外宣称公司拥有房产楼盘、土地产权、黄花梨林权证等,可包括杨某在内的多数会员并未亲眼看到。       为此,法官提醒市民,涉及钱财支出一定要多方核实。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谨防传销活动向农村蔓延,加强和重视农村普法工作,特别是针对涉及村民钱财支出的一些防骗知识宣传尤为重要。(记者 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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