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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太原“云联惠”传销案宣判 紫轩芸联公司法人获刑

摘要:6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紫轩芸联公司法人陈某怡被判处有期徒刑,

6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紫轩芸联公司法人陈某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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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被告人陈某怡通过手机APP注册加入“云联惠”传销组织,注册成为普通会员,7月17日缴纳999元升级成铂钻会员。后陈某怡向其亲友宣传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后购买东西便宜,还可以获得积分,可以用积分购买东西,发展下线会员。7月25日,陈某怡向广东云联惠公司缴纳35万元。

 

“云联惠”全称是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联惠公司)于2014年1月6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观勇,实际控制人为黄明。

 

黄明等人设计开发了电商交易平台“云联商城”,宣称在“云联商城”消费能够获得消费金额100%的积分返还(即消费全返),通过网站、微信等途径进行宣传,并在该平台设计了层级计酬的奖励模式,配置了兼具积分记录、分配、返还功能的后台系统。

 

在会员通过缴费升级、消费或者销售、推荐奖励等方式获得积分收入时,广东云联商城的后台系统会根据上下线层级关系自动计算、分配上线各层人员相应的佣金。

 

广东云联惠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消费全返”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和代理,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员费、创业共享金、代理费等形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实业产生利润,完全是利用后来者缴纳的资金支付之前承诺的返利。

 

为了发展业务,广东云联惠公司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设置了代理公司制度,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至案发时,广东云联惠公司形成119层会员网络、8级代理公司吸纳资金、牟取非法利益,有效会员达890多万人,代理公司达1500多家。

 

2018年1月5日,陈某怡注册成立太原市紫轩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轩芸联公司),陈某怡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6日,紫轩芸联公司注册加入广东云联惠公司,成为广东云联惠公司的三级代理公司,铂钻会员。

 

经鉴定,陈某怡共发展下线人207人,个人累计提取现金105245.48元;紫轩芸联公司发展会员6人。

 

原审法院认为,陈某怡在“云联惠”传销活动中,积极宣传、发展下线,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发展、扩大等起关键作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法律的规定,判处其缓刑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

 

宣判后,陈某怡不服该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希望从轻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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